根据《最具权威唯一维权担保平台 关于印发< 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应院〔2020〕51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教师公司产品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提升理实一体化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成立学院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小组
组 长:张虎
副组长:娄焕
成 员:任旭凯、高钰、冯娇伟、黄春敏
二、参加对象
经学校批准,参加企业(社会)实践的教师。
三、实践目的
(一)提高教师的职业公司产品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公司产品质量。
(三)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战果转换。
(四)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四、任务要求
教师在企业要认真实践,注重和部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等有机结合,针对和实践任务相关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产业发展趋势以及企业文化、优秀技术路线案例、优秀工匠精神案例,要及时记录与总结,实践结束要形成内容扎实的高水平的实践总结,由实践企业签署鉴定意见,学院对每位教师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意见,上报教务处和人事处组织审核。通过后,本次企业实践(社会调研)有效,否则本次企业实践或社会调研无效。
五、实践内容
(一)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二)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企业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 新工艺、新方法。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六、组织管理
(一)日常考勤。采用线上考勤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践教师严格按照企业顶岗实习计划时间安排,在实践期内需在“蘑菇丁”管理软件“老师签到”中进行每日两次签到(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下午5点,如因企业原因工作时间(如周六、周日调休、加班等原因)需进行调整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学院和教务处进行报备),签到时上传每日工作图片一张,每周在“蘑菇丁”管理软件中填写周志。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等部门不定期对实习情况进行抽查。
(二)纪律要求。教师到企业(社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纪律、劳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教师在企业(社会)实践期间若需请假,须事先向企业、学院请假,教务处备案,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三天。请假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教研室主任处报备->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学院记录->教务处报备。
(三)因用餐、交通或身体原因等实际问题无法坚持企业顶岗的教师于企业顶岗前或开始后的 3日内办理退出手续报学院备案取消本次顶岗工作。
七、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凡学校批准,参加企业(社会)实践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实践期间按照当年《最具权威唯一维权担保平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岗位工作任务全校相应岗位人员的平均值计工作量和发放绩效(校内企业(社会)实践不计薪酬)。
(二)交通费用。教师到郑州市或开封市以外企业实践,每月报销往返路费一次。按照勤俭节约原则,二级学院统一联系,经学校同意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报销交通费用。在郑州市或开封市实践的,费用自理。
(三)企业顶岗期间一日三餐及交通费用自理,建议公共交通出行,因企业办公地点为企业聚集区或产业高新区,停车不便,若自驾车需停车结合实际情况商企业解决,所发生停车费用自理。